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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4:56:50 GMT -5
讼毫无根据,符合社会保障当局的理解。他评估认为,提交人不符合家庭收入贫困要求,因为她66岁的丈夫已经领取相当于一份最低工资的养老金。 第 8,742/93 号法律规定了授予持续福利金的条件,该法律规定了社会援助的组织。根据该立法,家庭人均月收入等于或低于现行最低工资四分之一的老年人被视为没有能力养活自己。 在 TRF-4 中提起上 WhatsApp 号码数据 诉 原告针对 TRF-4 的判决提出上诉。她在上诉中表示,她符合领取福利金的所有必要条件,并认为在计算家庭收入时不应考虑她丈夫的收入,因为他已经年老了。 巴拉那州补充地区小组上诉报告员路易斯·费尔南多·沃克·彭特阿多法官在评估此案后,修改了一级判决。他的结论是,实际上,提交人的家庭收入仅限于每月最低工资,由社会保障局作为养老金支付给她的丈夫。 然而,根据Penteado的说法,65岁以上的人作为社会保障福利领取的金额必须排除在家庭月收入的计算之外。因此,由于无法计算该值,提交人的收入为零——低于最低工资四分之一的法定限额。因此,存在绝对的痛苦推定。 最后,Penteado 引用了第 12 号重复需求解决事件 (IRDR) 判决中确立的论点:“第 8,742/93 号法律第 20 条第 3 款规定的最低限额(‘被认为无法提供维持残疾人或老年人、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 1/4(四分之一)的家庭')在给予援助福利时产生绝对贫困推定。” 来自 TRF-4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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